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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来源: 日期:2016-06-27 阅读:

    2015级学生:

    根据《梧州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梧州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精神,我院现开始受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和审批工作,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 组织机构

    组长:杨杰、钟海明

    副组长:吴小军、王珍、唐哲

    成员:贠禄、韦飞、李松、陈丹枫、何小可、张亚敏、黎永翔

    办公室设在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办公室,黎永翔、张亚敏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接收专业、名额计划

    序号

    专业

    名额计划

    1

    动画(本科)

    5人

    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6人

    3

    视觉传达设计

    1人

    三、具体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7月4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向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因《梧州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的不能互转(详见 《梧州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条第3点),故我院所有转换的专业仅限在本二级学院内调整。

    (二)转入学院汇总转专业学生材料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根据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的方式为:1.人数超过接收班级容量的专业班级不能接收学生转入;2.转专业班级不接收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转入;3.如果拟转入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班级接纳学生数时,根据学生的《设计素描》、《设计色彩》、《速写》三门专业课程成绩排名,从排名高到低录取转入;4.考核结果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汇总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填写《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汇总表》,填写齐全并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起于7月11日下午5:30之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同时报送《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本、专科学生转专业汇总表》电子文档。

    (四)学校审批(审批、公布时间约1-2周)

    教务处将对我学院提交的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将结果公布,对于已转专业学生教务处将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上报区教厅备案。

    宝石与艺术设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