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泉,男,学号201400411114,系梧州学院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15动画1班的学生。
该生原为2014级动画专业学生,读书期间在2017年3月办理休学手续,2018年2月底复学到2015级动画1班,该生2018年在生源所在地应征入伍两个月后被辞退,期间未告知辅导员及学校,并未返校提出复学申请,目前该生已达学业年限6年,该生学业成绩未达到毕业和结业条件资格。根据《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第三条第1、2、4款,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内未完成学业,并未提出复学申请及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经研究决定,对刘泉同学给予退学处理。
公示期:30天(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材料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梧州学院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邮寄的以签收日期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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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