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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2023下半年拟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9-20 】

根据《梧州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梧院教〔2020〕25号】第二章 学士学位的评定标准 第三条 授予学士学位分两种情形:(一)在教育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 要求(申请辅修专业学位的,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 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其课程学习成绩(任意性选修课除外)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平均学分绩点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下同)以上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核结果如下:

符合学位授予细则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名单(1人)

产品设计(普本)专业(1人)

何海洋

2023下半年拟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认定结果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4日五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宝艺党政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黎永翔

联系电话:0774-5828777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