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梧院教〔2020〕25 号】第二章 学士学位的评定标准 第三条 授予学士学位分两种情形:(一)在教育部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申请辅修专业学位的,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 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其课程学习成绩(任意性选修课除外)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平均学分绩点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下同)以上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核结果如下: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2024下半年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
符合学位授予细则拟授予 艺术学 学士学位名单( 6 人 ) |
产品设计(普本)专业(1 人) |
陈伊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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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与服饰设计(普本)专业( 2人) |
王飞 |
杜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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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普本)专业(1 人) |
黄恒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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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普本)专业(2 人) |
黄浩 |
梁华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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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2024下半年拟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
不符合学位授予细则拟授予 艺术学 学士学位名单( 1 人 ) |
数字媒体艺术(普本)专业(1 人) |
万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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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拟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认定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1日五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宝艺党政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伍柏燃
联系电话:0774-5828777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