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2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经研究决定,对阳诗佳同学给予退学处理。
同时,根据《梧州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退学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4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第三十条第5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经研究决定,对朱巧茵同学给予退学处理。
现将给予退学处理本科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从2025年11月23日至12月23日,共30天。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材料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梧州学院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学办公室(邮寄的以签收日期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时间为准)。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由学院报送学校教务处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0774-5828777。
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宝石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11月23日
附:2025年度退学名单一览表
序号 | 专业 | 姓名 | 学号 | 入学年份 | 层次 |
1 | 视觉传达设计 | 阳诗佳 | 202209109230 | 2022 | 本科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朱巧茵 | 202209109120 | 2023 | 本科 |